
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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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24日
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,更好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,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,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在落实一站式司法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再蓄力,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,召开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。受邀人民监督员、侦查人员、律师、司法社工、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参加此次听证会。
会上,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对小刚(化名)一站式司法保护的做法及成效,并结合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法律,阐述拟对小刚(化名)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。小刚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之情,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了深刻反省,表示会自觉遵纪守法,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。同时,其法定代理人就今后加强对小刚的监管和教育予以表态。司法社工立足帮教,介绍了小刚的成长经历、犯罪原因及犯罪以来小刚对法律认识的转变和小刚的再犯罪风险,其就建立小刚与其父亲的亲密关系开展亲职教育,提出具体建议。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对检察机关从审查逮捕阶段就引入司法社工进行社会调查、心理疏导以及不捕后开展帮教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,认为本院听证活动准备认真细致、程序规范有序,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有法有理有情,不仅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,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平公正的确信,也充分体现了本院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最大化的工作理念;并从法律适用的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、小刚个人成长等方面分别阐述了各自的观点,对小刚父亲监管小刚的方式献言献策;会后认真填写《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意见建议书》,对完善涉案未成年人一站式司法保护制度提出了宝贵意见。此外,侦查人员及律师充分发表意见,一致同意对小刚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,并对小刚进行法治教育。
“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期,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”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是坚持这样的理念,引入司法社工春风化雨的社会力量,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体化大格局;而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,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,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亦有利于拓宽外部监督渠道,增强司法公信力。